關於委託廠商經營中正國際航空站內餐廳適用法規疑義
國有(或公有)財產之處分及利用,屬廠商出資與機關合作共負盈虧之型 態者,就國有及地方所有財產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或自治法規已定有處 分或利用規定者,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檢送各機關學校經管國有眷舍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 」規定,報請核定「已建讓售」作業注意事項
有關辦理嘉南三縣市漁民取得海埔新生地所有權事宜,所詢作業要點並非 法律位階,似亦無法律授權訂定,如擬單獨作為使申請人取得土地所有權 之行政處分依據,容有疑義。又涉及國有財產管理與處分,是否另訂法規 ,俾供該管縣、市政府遵循,宜洽商國有財產之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