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參照,該條第 1 項所稱「權限委託」係指涉及 對外行使公權力之權限移轉,並應就委託事項具體明確規定;又該項規定 僅係公權力委託容許性之概括規定,並非委託之法源依據,如政府機關擬 將其替代役業務,以權限委託方式委託民間辦理,須先查明替代役實施條 例等相關法規,有無得將該項業務委託民間團體辦理之法規依據
替代役男以專長條件申請徵服替代役,接受專業訓練後於服勤期間從事專 門職業或技術職務者,其年資得採計為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 之基本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