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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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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703505600 號
要 旨:
憲法第 15 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69 條及司法院釋字第 596 號意旨等參照,倘將公務人員、政務人員及勞工請領退撫給與權利定為禁 止讓與、抵銷、扣押或供擔保之標的,似以法律規定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