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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台內民字第 1020084966 號
  要  旨:
地方民選首長如因政務活動、禮儀民俗或為民服務事項而參加民間婚喪喜
慶活動者,尚無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 10、11 條等規定;如首長參加民間
婚喪喜慶活動係屬私人行程者,則應於辦妥請假程序後方得為之
2 發文字號: 北府人二字第 0910681222 號
  要  旨:
有關公教人員擔任農田水利會下一屆水利小組長選舉之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可否給予補假一天疑義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