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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5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7年判字第 522 號
  要  旨:
銓敘部對機關任用處分作成之銓敘審定,原則上不得審查任用處分之「適
任性」,僅得審查受任者是否具備任用資格之合法性,不涉及合目的性審
查。機關用人處分之「適任性」判斷及判斷瑕疵處理,應在機關作成任用
處分之階段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