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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內授中民字第 100072289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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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3 條固規定,公務人員於上班時間以外執行職務者得
支領加班費,惟村里長非屬公務人員,其事務補助費之性質係村里長處理
村里事務之公款而非薪資,故事務補助費尚不適用加班費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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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發文字號: |
法律字第 1140351291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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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法務部就有關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圖書館、清潔隊、公有零售市場等
是否屬行政程序法第 2 條所稱行政機關一案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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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發文字號: |
公地保字第 106001542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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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地方制度法第 58 條第 2 項規定,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並非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1-1 條第 2 項所定之機要人員,即非屬公務人員保
障法所定之保障對象,不服懲處者,不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提起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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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發文字號: |
公保字第 1000005427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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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各機關對所屬公務人員應提供免於遭受性騷擾之良好工作環境,依性別平
等教育法第 34 條規定,公立學校職員之性騷擾爭議,依公務人員保障法
規定辦理,則公務人員就各機關組成之性騷擾處理委員會作成之性騷擾成
立與否決定得提起復審,或服務機關於法定期限內不予處理時,遭受性騷
擾之公務人員亦得提起復審,又各機關於作成決定書時應載明公務人員對
該決定不服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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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發文字號: |
公保字第 890706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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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民選公職人員是否為公務人員保障法之保障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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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文字號: |
公護字第 1149060048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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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解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 5 條有關遴聘安全及衛生
防護委員會學者專家範圍,並說明各機關已組成防護委員會而未符規定者
,應即依函釋規定調整委員名單;至已作成決定之效力,除確有違反法令
規定之情形外,不受本函釋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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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發文字號: |
北市法一字第 88209121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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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旨: |
依據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補助辦法第 2 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3 條規定
,里長為民選公職人員,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規定之範圍觀之,應非
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補助辦法適用之對象,自無法為其延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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