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因執行職務,在刑事訴訟為被告時,服務機關應聘律師為其辯護及 提供法律上之協助,從其保障公務人員權益之立法精神而言,公務員調取 與訴訟有關證據,似不得認與職務無關,應屬機關提供法律上之協助範圍
有關鄉民代表會代表因貪污罪嫌涉訟,可否申請因公涉訟輔助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