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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203508120 號
  要  旨:
刑事訴訟法第 470  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1 條規定參照,罰金、罰
鍰、沒收、沒入、追徵、追繳及抵償之裁判,應依檢察官之命令執行之,
故有無上述條例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未准予易科罰金」事由,須待檢
察官執行時方能確定

2 發文字號: 公保字第 1020012962 號
  要  旨:
受停職處分之公務人員,經依法提起救濟而撤銷原行政處分者,於復職報
到後,溯及自停職處分生效日起回復其公務人員身分應有之權益。公務人
員受羈押職務當然停止,停職原因消滅後,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辦理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