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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物字第 10630129932 號
  要  旨: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11  條等規定,文化部原指定公告 8  處「遺址
」,重新公告其類別名稱為「考古遺址」

2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傳字第 10630129831 號
  要  旨: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11  條等規定,文化部原指定公告之 12 項「重
要民俗及有關文物」,重新登錄其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重要民俗」,並
廢止原公告之「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名稱

3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傳字第 10630148871 號
  要  旨: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11  條等規定,原指定公告之 5  項原住民族「
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11  條規定,重新登錄其
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重要民俗」

4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傳字第 10730026843 號
  要  旨: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11  條等規定,文化部原指定公告之四項五案「
重要傳統藝術」,重新登錄其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重要傳統表演藝術」
、「重要傳統工藝」,並廢止原公告之「重要傳統藝術」名稱


5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綜字第 1073004003 號
  要  旨:
古蹟等有形文化資產,應經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辦理公告後,
方屬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3  條所稱文化資產,其法律性質為對物一般處分
,依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2  項規定,自指定或登錄公告日起,對外
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並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獎勵補助、罰則等相關規範

6 發文字號: 文授資局蹟字第 10730094371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7 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 5  條等規定
,新增高雄市「左營大路四巷段城牆等 5  段殘蹟」納入國定古蹟「鳳山
縣舊城」範圍,並廢止原公告之面積及地號部分

7 發文字號: 府文資字第 1080034703A 號
  要  旨:
公告花蓮縣遺址「Satokoay(舞鶴)遺址」,重新公告文化資產類別名稱
為「考古遺址」並廢止原公告之「遺址」名稱

8 發文字號: 府文資字第 1080037184A 號
  要  旨:
公告花蓮縣遺址「富世遺址重新指定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考古遺址」並
廢止原公告之「遺址」名稱

9 發文字號: 府文資字第 1080037196A 號
  要  旨:
公告花蓮縣遺址「支亞干(萬榮.平林)遺址」重新指定文化資產類別名
稱為「考古遺址」並廢止原公告之「遺址」名稱

10 發文字號: 府文資二字第 1073800326A 號
  要  旨:
雲林縣政府公告重新登錄「民俗及有關文物」之文化資產類別名稱為「民
俗」
11 發文字號: 府文資二字第 1073802479A 號
  要  旨:
雲林縣政府公告 6  項登錄「民俗及有關文物」變更為「民俗」
12 發文字號: 新北府文資字第 10720552011 號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重新登錄原「傳統藝術」類 9  項為「傳統表演藝術」
13 發文字號: 新北府文資字第 10720592882 號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重新登錄原屬「民俗及有關文物」之「平溪天燈節」等 1
0 項為「民俗」
14 發文字號: 新北府文資字第 10817548413 號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原 13 項登錄為「傳統藝術」改登錄其文化資產類別名稱
為「傳統工藝」

15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80251114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有關「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辦法」草案乙案之意見

16 發文字號: 國健教字第 0970700636 號
  要  旨:
國內法令及建築實務對陽台之設置尚無一定規範,故陽台是否統一認定為
室內場所,須依個案具體判斷之。又所謂古蹟之型態及存在場所各異,是
否將古蹟公告為禁菸場所,宜由各地方政府依其法定職權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