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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原民衛字第 09900131211 號
  要  旨:
為促進原住民就業,保障原住民工作權及經濟生活,各機關學校及機構於
辦理原住民族地區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事項時,應遵循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
法及其施行細則相關規定辦理
2 發文字號: 文中行字第 0951109971 號
  要  旨:
核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 7  條第 2  款所
稱「公開評選」,似不限於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
及 第10 款規定之評選方式

3 發文字號: 文資籌二字第 0963002537 號
  要  旨: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25 條以政府機關為其適用對象,不包含私有古蹟、歷
史建築自行辦理者。惟私有古蹟、歷史建築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時,仍
須經主關機關審查通過後使得為之

4 發文字號: 文資籌二字第 0971101563 號
  要  旨:
政府機關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採購,如係在
採購辦法規範下者始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反之,從依法行政原則及文化
資產保存法第 25 條與政府採購法第 3  條規定觀之,則仍有政府採購法
之適用
5 發文字號: 會授資籌四字第 0982101757 號
  要  旨:
政府機關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採購,如係在
採購辦法規範下者始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反之,從依法行政原則及文化
資產保存法第 25 條與政府採購法第 3  條規定觀之,則仍有政府採購法
之適用,惟因考量現行法令有未週延之處,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已加速
研擬修訂「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及其相關法令

6 發文字號: 台審部五字第 0990000319 號
  要  旨:
各機關應確實依規定辦理原住民地區採購作業,並釐清小額採購及全部或
部分排除適用政府採購法之採購,是否應由原住民廠商承包,且應研訂相
關採購之最有利標決標之分階段作業方式,及整合相關作業資訊置於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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