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府文資字第 1021316294 號
  要  旨:
新北市政府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14 條之規定,公告變更市定古蹟「臺
陽礦業公司平溪招待所」之指定理由
2 發文字號: 新北府文資字第 1080556158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金山朱銘美術館」為新北市紀念建築

3 發文字號: 新北府文資字第 1080578541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新店區『胡璉將軍故居』」為新北市歷史建築

4 發文字號: 新北府文資字第 1081040675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登錄「金包里慈護宮」為新北市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