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訴人是否私立學校法第 18 條規定之情事,主管機關本應不准予核備 ,惟違法予以核備,主管機關應否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依職權予以撤 銷,依前述之說明,被上訴人得依裁量決定之,然非屬本件撤銷訴訟之程 序標的,若不撤銷此次董事核備之處分逕以核備,於法尚屬無違。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