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內授營環字第 1090812637 號
  要  旨:
下水道法未規定於下水道內可暫掛纜線,若地方政府依管理需求訂定下水
道內暫掛纜線之規範,係屬地方自治範疇

2 發文字號: 高市府工水字第 0960018851 號
  要  旨:
委任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下水道工程處執行下水道法規定之主管機關辦理事
項
3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203511890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下水道法第 8  條規定參照,不相隸屬行政機關間
,在其權限範圍內,具有補充性質之互相協助,被請求機關主要係提供輔
助性行為,目的在協助請求機關完成行政行為,並不生管轄移轉情形,而
「指定下水道管理機關」行為,將使受指定機構負責下水道建設、管理事
宜,與行政協助並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