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公告「變更新莊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主要計畫」、「變更 泰山都市計畫(塭仔圳地區)主要計畫」實施地區(下稱「新莊、泰山( 塭仔圳地區)市地重劃案」實施地區)及「擴大五股都市計畫(部分更寮 及水碓地區)案發布前試辦計畫」實施地區等 3 區域為不得申請納管範 圍
新北市政府公告「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蘆洲南北側農業 區專案通盤檢討)主要計畫」實施地區為不宜設立工廠範圍
新北市政府公告「變更板橋(浮洲地區)主要計畫(配合板橋浮洲榮工廠 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專案通盤檢討」實施地區為不宜設立工廠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