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對於有限公司章程變更登記的申請,經過審查後予以核准,是對 於有限公司所為的授益性行政處分,公司股東雖非該行政處分授益的相對 人,但如果依個案具體情形,可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有因原處分的授 益效力而受侵害的可能,即可認其為原處分的法律上利害關係人,而具備 提起撤銷訴訟的權能。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