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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5010 號
  要  旨:
對於無法或不願履行股票公開發行義務者,將主動廢止其股票公開發行

2 發文字號: 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5010 號
  要  旨:
對於無法或不願履行股票公開發行義務者,將主動廢止其股票公開發行

3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 1020017016 號
  要  旨:
股票公開發行公司有解散、未公告申報財務報告等情事,得依公司法、發
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停止其股票公開發行。但公
司重整或進行重整中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