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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公司法第 21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12年上字第 324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93 條第 2  項第 4  款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係指行政
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時,附加保留於將來發生廢止事由時,可廢止該行政處
分之權限,如該保留廢止之附款合法,且有合理之廢止理由,行政機關得
基於該廢止保留,以裁量決定廢止原授益處分。廢止權之保留,是一種特
殊之解除條件,其作用不在於便利廢止之作成,而在於排除廢止時對處分
相對人財產損失之補償。受益人不履行負擔之廢止效力得溯及既往,保留
廢止權之廢止效力則否。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