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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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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經授務字第 10200563670 號
要 旨:
處分機關就人民依土石採取法申請之案件,於書件齊備後,自應予以實體 審查後依法為准駁之處分,不得不待審查,即以空泛理由暫緩受理人民依 法提出之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