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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3年上訴字第 83 號
  要  旨:
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圖利罪其中「明知違背法令」
之構成要件,所謂「明知」,係指須具圖利而違背法令之直接故意,即主
觀上有違背法令以積極圖取不法利益之意思,客觀上並將該犯意表現於行
為,因而獲得利益為要件。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2 裁判字號: 93年簡字第 702 號
  要  旨:
按大樓構造為地下二層、地上十一層住商複合用途建築物,因管理權分屬
,依消防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自應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倘未依
規定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且經限期改善而複查仍未改善者,勘認違反
消防法第 13 條第 2  項規定,消防機關依同法第 40 條規定裁處罰鍰,
於法並無違誤。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