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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消署預字第 1031118575 號
  要  旨:
未成立管理委員會之集合住宅如逾期申報消防安全設備,得比照已成立管
理委員會之集合住宅,就受限期改善之數區分所有權人為一個逾期不改善
之罰鍰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