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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農地重劃條例第 38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4年國字第 8 號
  要  旨: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
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而人民請求國家賠償時,須人民之生命、身體或
財產所受之損害,與公有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之欠缺,具有相當因果關
係,始足當之。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