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到提升不動產估價技術,對於不動產交易民眾之權益有所助益,使不 動產資訊透明化,而提供不動產交易之資料,仍應符合前揭行政資訊公開 辦法之規定,尚不得有因提供建物客觀資料,而構成侵犯個人隱私之情事
關於台中縣政府將地價調查估計事項授權地政事務所辦理,是否應依行政 程序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委任並公告疑義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