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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平均地權條例第 17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7年判字第 702 號
  要  旨:
平等原則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
實質平等,行政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自得斟酌規範事物
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

2 裁判字號: 91年訴字第 3848 號
  要  旨:
所謂授益處分,係指行政處分之效果係對相對人設定或確認權利或法律上
之利益者而言。主管機關對土地課徵田賦,本質上係對人民課予義務之負
擔處分,非授益處分可比,自無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七條但書所規定信賴
保護原則之適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