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96 年第 4 次)之會議紀錄
地政機關於辦理祭祀公業土地登記時,對於申請人所檢附之祭祀公業派下 員名冊,除發現有事實足資認定其派下系統有明顯錯誤者外,原則上無庸 再予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