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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土地登記規則第 138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2年判字第 554 號
  要  旨:
所謂無效之行政處分,係指行政行為具有行政處分之形式,但其內容具有
明顯、嚴重瑕疵而自始、當然、確定不生效力。至於行政處分是否無效,
應以普通社會一般人是否一望即知其瑕疵重大而且明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