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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動物保護法第 32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107年判字第 399 號
  要  旨:
行政訴訟法第 133  條雖規定,行政法院於撤銷訴訟,或於其他訴訟,為
維護公益者,應依職權調查證據,故當事人並無主觀舉證責任,然職權調
查證據有其限度,仍不免有要件事實不明之情形,而必須決定其不利益結
果責任之歸屬,故當事人仍有客觀之舉證責任,民事訴訟法第 277  條前
段規定,為撤銷訴訟所準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