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海關緝私條例第 3 條及第 45 條之規定,凡規避檢查、偷漏關稅或 逃避管制,未經向海關申報而運輸貨物進入國境,即屬私運貨物進口。而 所謂「管制」,係指經法律規定不得進口或出口,或經規定管制輸出入物 品的情形。又參照農藥管理法第 47 條之規定,可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的 偽農藥,係屬法律明定不得輸入進口的物品,一旦未經核准而進口農藥管 理法第 7 條第 1 款規定的偽農藥時,即構成進口不得輸入的物品,而 涉及逃避管制的違法行為。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