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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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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89)農漁字第 891321415 號
要 旨:
公營農業金融機構依漁會法規定提撥充作各級漁會輔導及推廣事業之經費 ,各級漁會自即日起運用該經費辦理採購時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