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針對公民投票提案之審議結論,僅發生允許於完成相關提案人之查 對及徵詢立法或行政機關提出意見書後,得以進行下一階段連署之效力, 尚未發生系爭公民投票提案成立或不成立之具體法律效果,故其性質尚非 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