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100350662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有關戶政事務所使用「輔助人員辨識確認系統」拍攝 14 歲以上
之未成年人臉部影像,進行人貌比對乙案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