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市法一字第 9020359000 號
  要  旨:
各機關業務所需之戶籍資料應以戶籍登記為依據,並由戶政機關提供,又
為落實戶籍登記制度,戶政機關應依戶籍法及相關規定辦理登記、查證、
查對及校正等工作,以確保戶籍資料之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