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之相關規範訂定前,部分地方政府戶政事務所針對同性伴侶辦理 之註記僅供戶政人員辦理業務時參考,惟上開註記仍應遵循個人資料保護 法相關規定辦理
失蹤人死亡時間不確定者,如確無法查明時,可類推適用民法第 124 條 第 2 項有關推定出生月日規定,至死亡年份不明應如何認定或推定,相 關司法實務見解以國人平均餘命計算,似可作為推定死亡年份之參考
戶政機關於戶籍資料個人記事欄註記「伴侶關係」,因並未涉公共利益或 人民基本權利保障等重大事項,故縱無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為 依據,亦難謂有違法律保留原則;惟其自行創設個人記事內容,有無違反 戶籍法相關規定或法律優越原則,宜由戶籍法之中央主管機關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