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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台內戶字第 0970025810 號
  要  旨:
參照矯正機關收容人戶籍管理作業規定第 7  點規定意旨,除有特殊情形
外,戶政事務所應請收容人按規定程序申請辦理戶籍事項,而非逕予拒絕
收容人辦理或請收容人向法院辦理,若戶政事務所遇有審核案件方面之疑
義時,應本於職權查明個案情形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