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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地方制度法第 83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98年判字第 1087 號
  要  旨:
教師法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所謂「言行不檢」、「有損師道」等情形
,均屬不確定法律概念,而不確定法律概念之事實認定有無錯誤,或該認
定是否顯然違反一般評價標準而已達違法程度,則屬法律解釋及適用之問
題,若高等行政法院就依職權調查證據之結果,詳述其得心證之理由,即
難謂有判決不適用法規及理由不備之違法。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