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縣 (市) 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或編制表之修 (訂) 案件 ,函送「上級政府」備查時,是否由臺灣省政府備查疑義
請本自治權責檢討改正有關對鄉(鎮、市)之監督措施,訂有鄉(鎮、市 )長平時獎懲相關規定,並確實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