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地方政府課徵稅收、規費、回饋金等收入,請依地方制度法及財政收 支劃分法規定辦理,以符合法定程序
補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印鑑登記申請書、印鑑證明申請書及其附件委任 書、編釘門牌申請書等影本,係以每張 10 元收費,除國民身分證申請書 影本得由各戶政事務所代發外,其餘影本不宜由各戶政事務所代發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 18、19、25、63、64 條及行政執行法第 7、8 條,非 法工作外國人之罰鍰處分到繳率偏低,因外國人以遣返而於國內無財產可 供執行致無法執行,非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不力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