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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88)台內民字第 8802574 號
  要  旨:
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及第六十二條相關疑義

2 發文字號: (88)台內民字第 8803290 號
  要  旨:
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地方自治團體」之定義

3 發文字號: (88)台內民字第 88032907 號
  要  旨:
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地方自治團體」之定義

4 發文字號: (88)台內民字第 8803354 號
  要  旨:
關於地方制度法公布實施後,縣 (市) 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之組織規程,
是否應經縣 (市) 議會同意疑義
5 發文字號: (89)台內民字第 8903265 號
  要  旨:
縣 (市) 政府所屬機關學校組織規程屬自治規則,應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並送縣 (市) 議會查照

6 發文字號: (90)台內民字第 9007638 號
  要  旨:
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組織規程之報備查程序規定

7 發文字號: (90)台內民字第 9074048 號
  要  旨:
直轄市政府所屬機關及學校組織規程之報備查程序規定

8 發文字號: 台內民字第 0930074846 號
  要  旨:
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所屬機關或學校組織規程
,自即日起毋須再報請上級政府備查
9 發文字號: 台內民字第 0960122727 號
  要  旨:
96  年 7  月 11 日公布之地方制度法第 56 條及第 62 條修正條文,所
涉縣(市)政府組織及職務名稱之變更實施時點

10 發文字號: 台內民字第 0960149014 號
  要  旨:
地方制度法第 56 條規定以政務職任用之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或所
屬一級機關首長,於地方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配合修正前,其職務名稱之發
布事宜

11 發文字號: 台內民字第 0960175126 號
  要  旨:
各縣政府辦理所轄鄉(鎮、市)公所組織自治條例備查,或其所屬機關組
織規程案件,毋須副知本部

12 發文字號: 台內民字第 0990203786 號
  要  旨:
行政院業已發布改制後之新直轄市政府組織規程,新直轄市政府設立之一
級機關名稱確定,直轄市長自得核派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所屬各級機關組
織自治條例、組織規程及自治法規應經市政會議之決議,惟為解決改制初
期運作問題,所屬各級機關組織規程得由新直轄市政府先行發布,並任命
所屬機關首長後,再將所屬各級機關組織規程補提市政會議追認通過

13 發文字號: 台內民字第 1020092815 號
  要  旨:
鄉(鎮、市)民代表會議決鄉(鎮、市)公所組織自治條例,並修正有關
該所所屬一級機關之組織規程、編制表與員額編制表變更時應送審議,是
否牴觸地方制度法

14 發文字號: 院臺秘字第 0970008242 號
  要  旨:
有關地方制度法第 62 條第 3  項規定與主計、人事及政風等專屬人事管
理法律競合疑義

15 發文字號: (89)法律字第 038619 號
  要  旨:
有關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八條及第六十二條適用疑義
16 發文字號: (89)法律決字第 000258 號
  要  旨:
檢送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

17 發文字號: 法制字第 1060251157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宜蘭縣大型群聚活動安全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之意見

18 發文字號: 院臺規字第 0930090618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修正「地方自治法規報院核定或備查之統一處理程序」
19 發文字號: 院臺綜字第 1121036770 號
  要  旨:
有關新北市政府修正「新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 6、15  條一案,除
第 6  條第 2  項牴觸地方制度法第 62 條第 1  項規定,應屬無效外,
其餘行政院已備查

20 發文字號: 院臺綜字第 1131006299 號
  要  旨:
有關臺北市政府修正「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一案,除第 6
條第 1  項序文部分規定牴觸「地方制度法」第 62 條第 1  項規定,應
屬無效外,其餘已備查

21 發文字號: 環署督字第 1000010283 號
  要  旨:
「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高雄縣(市)」改制為直轄市
後,有關各項環保許可證件繼續有效,無須全面換發或改註。有效期間內
申請辦理因應改制之地址變更者,亦免收證書費

22 發文字號: 環署綜字第 1050028011 號
  要  旨:
有關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 5-1  條第 2  項規定係針對直轄市、縣
(市)政府為開發單位或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主辦機關時,直轄
市、縣(市)政府機關委員應全數迴避出席會議及表決為規定,並未就「
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機關」擔任開發單位時之迴避原則進行規範
23 發文字號: (88)台特一字第 1762692 號
  要  旨:
各縣 (市) 政府未依地方制度法完成組織修編前,已依內政部函釋任命之
副縣 (市 ) 長,得否參加公保

24 發文字號: (89)法四字第 1876732 號
  要  旨:
地方制度法公布施行後,有關直轄市各高中、職校未訂定各該組織規程前
,得否繼續適用其原有設置基準

25 發文字號: 局給字第 0920006985 號
  要  旨:
有關各鄉 (鎮、市) 公所 (未) 設清潔隊、托兒所、圖書館等機關之 (兼
任) 主管人員支領主管職務加給疑義一案

26 發文字號: 局給字第 0920011224 號
  要  旨:
各鄉(鎮、市)公所主管人員兼任所屬清潔隊、托兒所會計員或人事管理
員得否支領兼職交通費,及各鄉(鎮、市)民代表會人員兼任本機關會計
員及人事管理員得否支領兼職交通費或主管職務加給疑義
27 發文字號: 局給字第 0960013076 號
  要  旨:
依「臺灣省各縣鄉鎮縣轄市清潔隊組織規程」支領主管職務加給,於該規
程廢止後得否繼續支領主管職務加給疑義
28 發文字號: 處忠七字第 0990006184A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函詢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後,原列預算認定及執行、原第二預備金動支之
程序與流程、職務調整與新進人員薪資發放事宜、第二預備金勻支或動支
及特別費核給等疑義

29 發文字號: 處實一字第 09300000824 號
  要  旨:
高雄縣鳳山市九十二年度總預算編列「獎補助費」列付轄屬里辦公處辦理
各類活動,與「各縣 (市) 地方總預算編製要點」相關規定是否相違案
30 發文字號: 處實一字第 0930000824 號
  要  旨:
高雄縣鳳山市九十二年度總預算編列「獎補助費」列付轄屬里辦公處辦理
各類活動,與「各縣 (市) 地方總預算編製要點」相關規定是否相違
31 發文字號: 處實一字第 0940006471 號
  要  旨:
請釋稅捐稽徵處所屬 3  分處是否適用 2  級機關編列首長特別費疑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