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社區管理維護辦法臺北市補充規定第 10 點之「核定」,與同要 點第 13 點之「備查」,非僅用語不同,所代表法律意義亦異,「核定」 ,指主管機關對所陳報之事項,必須審查決定,俾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