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303504400 號
  要  旨: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2、27 條、人民團體法第 3  條、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參照,退休公務人員組織團體同時涉及多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不同
職掌權限涉及不同規範,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可共同訂定標準,分別就各
監督管理職掌範圍內輔導所管人民團體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項,又或採分
別訂定標準方式,惟標準宜具有一致性

2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403501140 號
  要  旨:
法務部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第 1  款、第 6  條第 1  項『犯罪
前科』之定義」、「蒐集、處理『刑案資訊系統』個人刑案資料部分」、
「將『刑案資訊系統』個人刑案資料提供予公務或非公務機關部分」、「
內政部函請提供政黨負責人刑事犯罪判刑紀錄之疑義部分」等之說明

3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503507180 號
  要  旨:
行政機關對無管轄權限事項,未將案件移送於有管轄權機關,而對該事項
作成行政處分,應屬違法處分,且如未具行政程序法第 114  條第 1  項
得補正情形時,機關宜儘速於法定期間內依同法第 117  條規定,撤銷原
違法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