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市勞障字第 10140430300 號
要 旨: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2 條公告自 102.01.01 起,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第 42 條第 2 項等就業權益業務 委任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