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北府社助字第 1000051764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新北市政府劃分予新北市各區公所及社會局執行有關社會救助法第 21、2
2、25~27 條所定主管機關權限

2 發文字號: 內授消字第 1030161993 號
  要  旨: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所稱受災戶,係指災害發生時已在
現址辦妥戶籍登記且有居住事實者。至於受災民眾是否確居住於毀損住屋
現址,除得實地查訪外,亦得請求受災民眾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3 發文字號: 消署管字第 1071120690 號
  要  旨:
火災救助係「臺東縣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中另訂之救助種類,有關得否
核予受災戶火災救助一節,請就所管規定針對個案具體事實認定

4 發文字號: 消署管字第 1091112257 號
  要  旨:
得否以切結書作為臺中市災害救助金核發條件「同一建物不同獨立生活戶
」之事實認定有效文件,請主管機關綜合考量當事人有利及不利情形本權
責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