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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社會救助法第 25 條相關裁判
1 裁判字號: 96年訴字第 268 號
  要  旨:
依內政部函釋,有關九二一集集大地震災民死亡慰助金之申請,其應備文
件含申請書、死亡證明書等,發放對象具領人順序為配偶、子女、孫子女
、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其他共同生活戶扶養義務人,是申請九二一
震災慰助金,應有具領人依上開規定向被告申請,被告僅為受理慰助金申
請及發放機關,依行為時法令及內政部函釋意旨,尚無主動調查轄區內災
民失蹤人口,並通知失蹤人之近親向其申請慰助金之義務,故原告就此並
無違公務員服務法第七條之規定。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