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100308090 號
  要  旨:
技術服務業界反映機關辦理技術服務契約,常有付款期程與進度差異甚大
等不當情事,茲檢送「技術服務業界反映機關辦理技術服務不當情事及工
程會意見對照表」一份

2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700438151 號
  要  旨:
各機關辦理之採購,應依法限期辦理驗收,且不得藉故拖延驗收作業,刁
難廠商影響廠商權益,如有違反者應依相關法規範追究相關人員疏失責任
3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600329060 號
  要  旨: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如有先行使用部分標的之必要者,請依政府採購法施
行細則第 93 條至第 95 條規定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並就該部分支付
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

4 發文字號: 秘台處四字第 0970022923 號
  要  旨:
機關辦理採購時,應依法限期驗收,不得拖延或未驗收即予使用,並依規
定支付款項,如有疏失或應懲處情事,則應追究相關人員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