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工程管字第 09700317110 號
  要  旨:
函詢關於工程施工查核品質缺失懲罰性違約金,每點扣款金額是否得以提
高?及違約金有無金額上限規定等疑義
2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100004880 號
  要  旨:
機關依採購契約要項第 51 點另成立新購案由第三人辦理改正者,在執行
過程中發生之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金之扣收,及減價收受所產生之
餘額,非改正必要費用,與原購案訂約廠商無關

3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100383950 號
  要  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72 條規定辦理減價收受,其減價計算方式,政府採
購法施行細則第 98 條定有明文,其減價之金額無須訂定底價,與限制性
招標之議價程序有異                                              

4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300383310 號
  要  旨:
機關就全部履約標的辦理驗收,如其結果一部分採減價收受,且經要求限
期改正而逾期未改正者,仍須扣罰違約金

5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130015472 號
  要  旨:
工程保險之附加條款限縮承保範圍或契約對保險要求,如於驗收合格後始
發現工程保險之履約情形與契約約定不符,倘有減價之必要,得依政府採
購法第 72 條第 2  項、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98 條第 2  項等規定檢
討辦理減價收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