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200377670 號
  要  旨:
有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規定準用準用最有利標辦理
廠商評選,議價階段不訂底價之執行疑義

2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300135870 號
  要  旨:
機關辦理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訂定合理底價,且
於決標前對底價保密。廠商報價超過底價,勿主動建議廠商減價至底價,
以避免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