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發文字號: |
院授工企字第 09300479050 號
|
|
要 旨: |
「河道搶險搶通復舊及有價土石處理原則」
|
2 |
發文字號: |
(88)工程企字第 8807284 號
|
|
要 旨: |
關於經濟部就「政府採購法」所提疑義
|
3 |
發文字號: |
(88)工程企字第 8807537 號
|
|
要 旨: |
機關辦理採購係按「招標標的」之預算金額於招標前認定之
|
4 |
發文字號: |
(88)工程企字第 8808368 號
|
|
要 旨: |
關於政府採購法第十四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條之疑義
|
5 |
發文字號: |
(88)工程企字第 8808833 號
|
|
要 旨: |
就政府採購法有關預算金額之認定釋疑
|
6 |
發文字號: |
(88)工程企字第 8809088 號
|
|
要 旨: |
公立學校以代收代付款方式為學生代辦之採購應適用政府採購法
|
7 |
發文字號: |
(88)工程企字第 8810138 號
|
|
要 旨: |
有關政府採購法適用疑義
|
8 |
發文字號: |
(88)工程企字第 8810234 號
|
|
要 旨: |
關於經常性採購之疑義
|
9 |
發文字號: |
(無)字第 09505229600 號
|
|
要 旨: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95 年 9 月 26 日「研商機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委託經營或營運管理採購金額之認定疑義」會議紀錄
|
10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09700034290 號
|
|
要 旨: |
函詢政府採購法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於執行時之疑義
|
11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09800389630 號
|
|
要 旨: |
檢送機關辦理文化創意採購缺失態樣,如違反政府採購法第 1、3、7條之
事前規劃欠周延:因不符規定而使決標後撤銷而產生問題,等 13 項,請
勿違犯,並加以改正
|
12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09800559870 號
|
|
要 旨: |
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所指之後續擴充,應於文件或公告中,選擇期間、金
額、數量其中之一為擴充條件之說明,但應符合施行細則所明定之計算金
額方式
|
13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09900069500 號
|
|
要 旨: |
機關將公車候車亭上街道家具廣告委由廠商營運,並每月向該廠商收取固
定額度價金,其使用價值應視實際狀況認定,而採購金額則以廠商之廣告
收入進行估算,如機關未有支出金額,可於招標公告中之預算金額填列為
0
|
14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09900189230 號
|
|
要 旨: |
檢送「機關辦理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採購常見誤解
或錯誤態樣」,其分為準備階段;採購、履約管理、驗收等 2 階段共計
15 種錯誤態樣
|
15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09900250030 號
|
|
要 旨: |
修正「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各款執行錯誤態樣」,刪除其中與政
府採購法無直接相關之序號(五)限制,以免牴觸政府採購法或增加限制
|
16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10000082640 號
|
|
要 旨: |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公開評選技術服務廠商作業流程」,
適用於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9 款限制性招標遴選技術
服務廠商之技術服務案件
|
17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10300430780 號
|
|
要 旨: |
公營事業徵求經銷商,如具有償委任性質,屬勞務之委任,應適用政府採
購法第 2 條、第 3 條、第 7 條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等相
關規定
|
18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10400082160 號
|
|
要 旨: |
有關機關辦理「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
採購適用範圍之補充說明
|
19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10500377490 號
|
|
要 旨: |
為避免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發生違反政府採購法規之情形,特將各種可能
發生之違失情形臚列如「選擇性招標錯誤行為態樣」,各機關勿犯相同錯
誤
|
20 |
發文字號: |
工程企字第 1120100254 號
|
|
要 旨: |
有關各機關基層人員辦理採購作業,應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之採
購業務標準化作業流程及控制重點辦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並建立投
標須知範本、多種採購契約範本及表單格式供機關使用
|
21 |
發文字號: |
工程稽字第 09700523700 號
|
|
要 旨: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檢送 97 年度第 1 次採購稽核小組績效考核結果
彙總表 1 份,各機關採購稽核小組應於檢視情形後,加強稽核監督作業
,以增進稽核成效
|
22 |
發文字號: |
工程稽字第 09900189131 號
|
|
要 旨: |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稽核監督後之機關應注意事項,分為準備招標
文件、押標金保證金、決定招標方式、開標程序、等 12 種共 22 項注意
事項及其所涉之相關法令
|
23 |
發文字號: |
工程稽字第 09900518970 號
|
|
要 旨: |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99 年第 3 季稽核監督各
機關應行留意事項,包括準備招標文件、押標金保證金、決定招標方式、
開標程序、審標程序、評選作業、底價訂定、決標程序、契約變更及驗收
作業等事項
|
24 |
發文字號: |
北府工採二字第 0930006145 號
|
|
要 旨: |
修正臺北縣政府制定之投標須知範本
|
25 |
發文字號: |
府工採字第 09801072400 號
|
|
要 旨: |
有關員工出國觀摩,其眷屬以自費方式隨團者,如以機關名義辦理招標並
作為簽約主體,以代收代付款方式辦理採購者,適用政府採購法,另其他
相關辦理疑義如本函所示
|
26 |
發文字號: |
北府財管字第 09305865491 號
|
|
要 旨: |
檢送「各級政府災害救助緊急搶救及復建經費處理作業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