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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91)工程企字第 91027125 號
  要  旨:
檢送「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

2 發文字號: (88)工程企字第 881507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檢送修正後之「投標廠商聲明書」,以供機關辦理採購案件時審核投標廠
商之合法情形

3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200281930 號
  要  旨:
有關辦理高鐵車站特定區統包工程暨區段徵收正式作業案,其投標廠商資
格審查疑義

4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600443750 號
  要  旨:
專案管理廠商依據政府採購法第 39 條第 2  項規定,不得同時為規劃、
設計、施工或供應廠商,若僅辦理該規劃案之專案管理且契約已完成,該
廠商則得參與設計案之投標
5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70009313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將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
府採購公報時,應注意不得有故意擇期刊登,以不利於該廠商參與特定採
購為目的之意圖
6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900006920 號
  要  旨:
政府採購法所稱之廠商,並無明確指出及於分包廠商,若有不公平之競爭
或利益衝突之情事發生者,應就個案而為審查檢討,並於招標文件中載明
不得參與投標之規定
7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09900187940 號
  要  旨:
有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94 條所成立評選委員會之遴選評選委員作業,臺北
市政府共計提出顧問、會員為投標廠商者之辭職或解聘及其支薪等 6  點
疑問
8 發文字號: 工程稽字第 1000007537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99 年第 4  季(10  月至
12  月)稽核監督各機關採購所見錯誤行為態樣情形及所見採購各案件數
供參,避免機關發生相關採購缺失

9 發文字號: 北府工採字第 0970001568 號
  要  旨: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 102  條第 3  項規定將廠商名稱及相關情形刊登政
府採購公報時,應注意不得有故意擇期刊登,以不利於該廠商參與特定採
購為目的之意圖
10 發文字號: 高市府工公字第 0910030656 號
  要  旨:
檢送新修正「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如附件

11 發文字號: 法總字第 0910025808 號
  要  旨:
檢送「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