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電子法規查詢系統

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050037749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為避免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發生違反政府採購法規之情形,特將各種可能
發生之違失情形臚列如「選擇性招標錯誤行為態樣」,各機關勿犯相同錯
誤

2 發文字號: 工程企字第 1100102009 號
  要  旨:
避免因符合資格之少數廠商觀望其他廠商是否投標再決定是否投標,而形
成壟斷或刻意流標之情形,機關為特定個案辦理選擇性招標,機關於必要
時以密件方式個別通知不同廠商至不同處所遞送投標文件;於邀標時,廠
商除可以郵遞方式遞送外,擬採專人送達方式之處所

3 發文字號: 府工採字第 09832350400 號附件檔案
  要  旨:
為因應簽署世界貿易組織(WTO) 、政府採購協定(GPA) ,爰修正「臺
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及「臺北市政府投標須知範本應用須知」等 2 
項,並自即日起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