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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市區道路條例第 18 條相關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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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103年判字第 376 號
要 旨:
直轄市政府以自己之名義公告特定路段於假日實施行人徒步區管制,縱使 內部法制作業之評估機關或辦理程序有誤,亦僅係內部作業程序之瑕疵, 尚不因此構成欠缺權限之瑕疵或影響系爭一般處分之對外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