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復關於工程款隨物價指數調整之計算方式,得否以投標截止日當月指數 取代開標日當月之指數之提議
有關政府採購法之適用疑義
為避免機關辦理選擇性招標發生違反政府採購法規之情形,特將各種可能 發生之違失情形臚列如「選擇性招標錯誤行為態樣」,各機關勿犯相同錯 誤
檢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99 年第 3 季稽核監督各 機關應行留意事項,包括準備招標文件、押標金保證金、決定招標方式、 開標程序、審標程序、評選作業、底價訂定、決標程序、契約變更及驗收 作業等事項
機關辦理採購工程招標案如流標或廢標,於重行招標前應檢討原因,其屬 預算不足或設計浪費者,不宜勉強再行招標;如受限於預算而減項招標, 應不影響工程品質及功能;如有多次流標或廢標之情形,亦應檢討其原因